一、犯罪中止的自动性的问题在哪
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成立犯罪中止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
根据刑法的规定,理论上一般将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分为:
1.时间性,即是指犯罪中止应当在哪一个时间段内才能成立。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中止的时间界限为在犯罪过程中。
2.自动性,是指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在自认为(确信)当时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基于本人的意志决定而停止犯罪行为,或者主动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3.有效性,是指犯罪人彻底抛弃犯罪意图,停止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对于上述条件,理论上的共识是,自动性不仅是构成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而且也是与犯罪预备形态和犯罪未遂形态区别的主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呢
犯罪中止具备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首先,犯罪中止通常产生于犯罪的准备阶段或者进行阶段,即在犯罪完成之前;
其次,是由行为人自行决定且自愿放弃任意可能达成的犯罪行为;
最后,无论中止犯罪的驱动因素为何,都必须保证在终了的实行行为之前,行为人主动地放弃了继续执行犯罪行为;
如果在实行行为已经结束之后,即便没有采取任何具体的补救措施,也依然有可能导致既定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在此情况下,行为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有效行动,以防止实际的犯罪结果得以实现。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成立犯罪中止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
根据刑法的规定,理论上一般将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分为:
1.时间性,即是指犯罪中止应当在哪一个时间段内才能成立。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中止的时间界限为在犯罪过程中。
2.自动性,是指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在自认为(确信)当时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基于本人的意志决定而停止犯罪行为,或者主动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3.有效性,是指犯罪人彻底抛弃犯罪意图,停止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对于上述条件,理论上的共识是,自动性不仅是构成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而且也是与犯罪预备形态和犯罪未遂形态区别的主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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