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担保费退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借款合同中利息规定须明确,无约定时按商业习惯和市场利率确定。担保费退还需视合同约定,无明确约定或模糊时,可协商或诉诸法律。借款人如认为条件未满足,可要求退还担保费。最终,担保费退还问题应据合同及实际情况判断。
借钱担保费退还吗

一、借钱担保费退还吗

借款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对于支付利息这一重要事项的规定必须清晰明了。

若合同中未能对此进行明确的约定,而且合同双方也无法就此达成有效的补充协议,那么此时利息应依照当地社会的普遍商业习惯、交易方式以及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并未直接涉及到借款担保费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借款担保费通常是指借款人为了获取贷款而向担保人支付的一种费用,其目的在于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如期履行。

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担保费的约定,那么我们便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反之,如果合同中并未对担保费的退还条件做出明确的规定,或者即使有规定但表述模糊不清,那么我们可能需要参考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交易习惯、市场惯例等多种因素来判断是否应该退还担保费。

假如借款合同中确实存在关于担保费退还条件的明确约定,但是借款人却认为这些条件并未得到满足,他们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退还担保费。

如果合同中既无明确约定又无模糊表述,那么借款人与担保人可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倘若协商无果,借款人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判定是否应该退还担保费。

总而言之,关于借款担保费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借款合同的具体约定及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若合同中无明确约定或表述模糊,我们可能需要借助协商或诉讼手段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钱担保费是什么费

在涉及借贷关系的各类合同文本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词汇即“借钱担保费”。这个词语所代表的含义是,当借款人向贷款方申请借款时,为了确保自身能够顺利获得贷款,往往会与贷款方协商并达成协议,由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以换取担保人对其债务提供担保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的明文规定,保证的范围涵盖了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需的各项费用等多个方面。这就意味着,若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担保费用的条款,且此条款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担保费用便可视为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之一,被纳入到保证的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借款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担保费用,或者约定的担保费用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那么担保费用很有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合法的保证费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是否允许收取担保费用,以及担保费用的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等问题,通常都是由各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协商确定,同时也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若借款合同中有合法的关于担保费用的约定,那么这些费用便可作为实现债权的费用,被纳入到保证的范围之内。反之,若合同中并无相关约定或约定无效,那么担保费用则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合法的保证费用。在处理具体情形时,我们需要结合合同内容、当事人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在借款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对于支付利息这一重要事项的规定必须清晰明了。

若合同中未能对此进行明确的约定,而且合同双方也无法就此达成有效的补充协议,那么此时利息应依照当地社会的普遍商业习惯、交易方式以及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并未直接涉及到借款担保费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借款担保费通常是指借款人为了获取贷款而向担保人支付的一种费用,其目的在于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如期履行。

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担保费的约定,那么我们便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反之,如果合同中并未对担保费的退还条件做出明确的规定,或者即使有规定但表述模糊不清,那么我们可能需要参考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交易习惯、市场惯例等多种因素来判断是否应该退还担保费。

假如借款合同中确实存在关于担保费退还条件的明确约定,但是借款人却认为这些条件并未得到满足,他们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退还担保费。

如果合同中既无明确约定又无模糊表述,那么借款人与担保人可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倘若协商无果,借款人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判定是否应该退还担保费。

总而言之,关于借款担保费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借款合同的具体约定及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若合同中无明确约定或表述模糊,我们可能需要借助协商或诉讼手段来解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钱担保费退还吗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0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3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1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3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钱担保费退还吗
借款合同中利息规定须明确,无约定时按商业习惯和市场利率确定。担保费退还需视合同约定,无明确约定或模糊时,可协商或诉诸法律。借款人如认为条件未满足,可要求退还担保费。最终,担保费退还问题应据合同及实际情况判断。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朋友最近的资金有点缺少,今天拉着我去借钱,让我做担保人,了解下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由 于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主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那么可以随意约定合同的内容。对于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而言同样如此,要是当事人对担保人的担 保期限有约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进行确定。要是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担保人的保证期限为6个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钱不还诉讼费谁承担
当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之际,须先行缴纳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倘若当事人在支付这些费用方面存在实际的经济困境,则可向法院提出缓期缴纳、适当减少缴费或者予以全额豁免等申请。由此可见,在借款未能归还的诉讼案中,原告(即债权方)有义务预先支付诉讼费用。若原告在此类诉讼中取得了胜利,那么相应的诉讼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即债务方)来承担;反之,若原告最终败诉,则需自行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担保人应如何承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律师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 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钱不还要承担诉讼费吗
凡有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者,必须依法缴纳诉讼费用。关于借款未偿还这一类的民事纠纷,胜诉方即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诉讼之时,需承担相应之法庭审理费用。当然,若借款方的确处于经济困境,则可请求本院准予其延期缴纳、减轻或全额免除诉讼费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担保责任怎么承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律师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 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7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律师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
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钱不还诉讼费由谁承担
你要是借了别人钱没还上的话,那就要打官司了。这个时候,诉讼费大部分都是输的那个人来出。但是得提醒你一句,打官司的时候你得自己先把诉讼费给交了。胜利的一方,法院一般都会判让输的那个人来付诉讼费,然后你之前交的那些钱就可以退给你。不过,如果你只是赢了一部分,那么法院可能会看具体情况来决定你们两个人怎么分摊诉讼费。如果你输了的话,那你之前交的诉讼费就只能自己承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钱不还诉讼费用谁承担
当事人在发起民事诉讼之际,通常需要缴纳案件的受理费用以及其他诉讼相关的各项费用。然而,若当事人面临交纳诉讼费用的困难,他们是有权向法庭提出延后缴纳、降低缴纳额度或全额豁免缴纳此类费用的请求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哥跟他朋友借钱开公司,我哥打算找我给他当担保人,我想咨询一下保证借款担保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担保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就对担保的原则作出了规定。1995年,在总结我国担保制度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通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担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采取以下担保方式: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是一般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在借款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的范围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抵押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是指转让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担保方式。以下权利可以设定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
贷款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后,其风险都是由贷款人承担。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减少借款的风险,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越来越多的采用担保的方式。根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进行全面审查,确定保证人是否真实地提供保证;对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认定、核实,查明其产权证明并对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审查。只有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才可以不提供担保。因此,金融机构借款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担保的方式。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对担保问题作出约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借钱担保费退还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