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办理身份证最快要多久才能拿到
在公民提交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缩短制发证周期。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异地办理身份证去哪里办
在本地即可进行相关手续办理,本人需亲临管辖属地的公安局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同时需交付相应的证件工本费用。在这一过程中,如需更换身份证,则需要提交现有的居民身份证;而对于那些来不及申领新的身份证但遗失了原有身份证的人来说,只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即可。一旦异地受理点接受并处理完你的居民身份证更换、遗失补办申请后,他们会立即将这些申请的详细信息传递至您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由您户籍所在地区级公安局进行及时认真的审核和签发。
当您所属的居住地公安局接收到经过审核并已签发的制作身份证有关信息之后,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身份证的制作以及核验发放的工作,届时您只需要凭保留的领证凭证回到受理点领取所申请的证件即可。如果选择更换新证,在领新证时原证必须交给相关受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