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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人不包括哪一些
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包括:
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继承人部分死亡怎么办
若遗嘱继承人当中有任何一位在遗嘱人离世之前便已身故,鉴于此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份遗留财产中与逝者生前权益直接关联的那一部分需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继承分配。除此之外,若遗嘱继承人自愿做出放弃继承权或资格丧失的决定,以及遗嘱中有部分内容被判定为无效,如此所涉的遗产亦应遵循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处理。要考虑到遗产分割的合理性应有利于生产及日常生活所需,且不应对遗产本身的使用价值产生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亦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畴之内,并且必定为自然人。其具体涵盖如下几类人群:配偶,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具有抚养关系详情的继子女),父母(这里不仅包含亲生的父母,还包括领养的父母及与他们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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