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欠款六千有被捕的可能吗
请允许我给您解释,如若您持有信用卡且当前欠款已达到六千多元,确实存在可能被银行起诉的可能性,然而这并不代表您会面临人身安全问题。
首先,倘若银行选择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相关法规,法院需要在接到诉讼材料之日起七日之内,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其次,当您所欠款项总额超过一万元时,经过银行两次正式催收之后,若超出三个月未予清偿,那么您将很有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此时便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在立案侦查之后的大约四个月内,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向检察机关递交公诉请求。
此外,我们必须提到,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对“恶意透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若其透支金额超过规定的额度或期限,并且在银行两次催收之后的三个月内仍未归还,即可视为“恶意透支”行为。
在此解释中的五种情形,实则表明持卡人是处于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轻率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偿还的;
(二)无视银行的忠告,拒绝还款;
(三)透支贷款后离去或改变联系方式,躲避银行的追讨;
(五)利用透支资金实施违规违法活动。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欠款多少会定诈骗罪
对于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但未满人民币五十万元者,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巨大”;而对于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及以上者,则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有恶意透支的行为,且其数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但未满人民币十万元时,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若其数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但未满人民币一百万元时,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巨大”;而当其数额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及以上时,便应被视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您的信用卡欠款事宜,我需要提醒您目前已经达到了六千余元,根据相关规定,这样的数额有可能被银行进行起诉。但是,在此提醒您不必过于担忧,因为此案件不会对您本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任何威胁。按照规范,银行对于此类的民事诉讼案件需要在七天之内做出是否正式受理的决定;而如果您累计拖欠的借款本金超过了一万元,并且在经过两次正规催收之后的第三个月依然没有偿还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追责的高度,即所谓的“信用卡诈骗罪”。一旦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展开调查并确定立案,那么他们会在立案之后的第四个月左右向检察院申请进行公诉。具体来说,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定义,它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是置银行的催收请求于不顾,采取逃脱还款义务或者转移资产等方式来逃避债务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的那五种具体表现形式。因此,我们建议您能够及时地偿还上述逾期债务,以降低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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