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哪些
在某些情况下,若您与配偶就离婚、财产分配、子女抚育等问题已达成共识,我们建议您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若您们未能在这些重要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那么您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以下简要阐述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
1.协议离婚
①准备离婚协议
在此阶段,您需要与配偶共同签署一份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
协议中应对孩子的监护权、财产处理及债务承担等重要事宜进行明确规定。
②申请受理
在申请离婚过程中,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离婚协议等相关资料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申请登记。
③冷静期
自提交申请当日开始,有30天时间供您反悔。
在此期间,无论哪一方反对离婚,均可撤销先前的申请并恢复原状。
此期限被称为“30日冷静期”。
④审查与领取证件
若过了“30日冷静期”,则从第31日直到第60日之间,您和配偶均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领离婚证明。
2.诉讼离婚
①起诉
首先,您需要向法院传递上诉书、详细副本以及相应的证据。
法院会审阅并考虑您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最后做出是否同意立案的判断,同时给予拒绝接受申请的理由。
②调解
通常来说,调解环节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是必不可少的。
调解可以产生三种结果:
第一,经过调解,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原告选择撤诉,诉讼活动随之终止;
第二,如果在调解环节未能达成共识,但双方能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将据此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该调解书一旦生效,意味着您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第三,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继续进行审判流程。
③审理与裁决
处理调解失败的离婚案子时,法院会依据事实真相和法律法规,做出与离婚决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务有关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解除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无效在法律上的区别
1.两种行为所具有的性质特征存在显著差异。尽管离婚和无效婚姻均涉及到解除男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但实际上两者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2.导致这两种情况产生的根本原因亦有所不同。离婚的起因源于婚姻关系正式建立之后,而且并非是因为婚姻行为本身违法,实质上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然而,无效婚姻的出现则是由于违反了结婚的法定前提条件,在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时,违法行为便已经作为既定的事实发生。
《民法典》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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