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且拒绝离婚,应如何应对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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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两种离婚途径:协议离婚需双方在民政部门签署协议;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正式申诉,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双方出席庭审,决定是否解除婚姻。若一方坚持不同意,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寻求离婚。
丈夫有外遇且拒绝离婚,应如何应对

一、丈夫有外遇且拒绝离婚,应如何应对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为满足婚姻关系去向明确的要求,规范确立着两种法定离婚途径,分别为通过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之前签署协议而离婚,以及通过诉讼渠道由一方向特定法院提起离婚请求。

在第二种情形下,若有任何一方拒绝同意离婚,仅能运用法院诉讼这唯一的路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在此流程中,单方面提出离婚的一方须向相关法院提交离婚的正式申诉,当法院收到相关文书并进行立案之后,将向双方发出传票以告知开庭日期和相关讯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丈夫有外遇该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出现一方背叛婚姻的情况,另一方可能会考虑接受事实以息事宁人,或者选择协议离婚以寻求公正和平静地解决问题。

此外,他们亦具有诉诸于法律的权利,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在选择协议离婚时,需遵守现行法规定,即在30日之内冷静思考,谨慎处理,待30日后方可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离婚则是由当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国现行法律制度设定了两条离婚途径:第一种是协议离婚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签署并执行离婚协议;而对于一方坚决反对离婚的情况,可采用诉讼离婚的方法,其中申请离婚的一方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详细且正式的起诉诉状,法院接到申诉之后,将进行立案审理工作,并在此过程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法庭审理,最终根据审理结果来判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有任何一方仍然坚持不愿意离婚,那么唯一能够实现离婚目的的途径就是通过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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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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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40多岁,与妻子结婚5年有余,我们感情一直很好,但美中不足的就是她一直不愿生育,可我却很想要自己的孩子,几次做她工作,她明确表示不愿生育。我认为她侵害了我的生育权,想离婚,这样的诉求会支持吗?
律师回复:
近年来,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提出离婚诉讼的案件日益增多,为了对新出现的案件情形进行有效规制,维护有序的生产、生活状态,最高人民又专门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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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你们感情尚未破裂,仅仅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要求离婚的话,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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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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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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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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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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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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