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交哪些材料
要成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必须递交的基本文件包括:
1.申请请求书;
2.详细阐述技术细节的说明书;
3.明确专利权范围的权利要求书;
4.辅助理解和解释专利内容的说明书附图;
以及5.对该项发明简单概括的说明书摘要。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流程及费用包括哪些环节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以下是详细而明确的操作步骤:
首先,需要准备充足的申请文件,其中包含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以及说明书等必要元素。
其次,必须将这些材料递交至专利局大厅或当地专利代理窗口,亦或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提交。当以上工作完成后,国家专利局将会发出受理通知书,至此,您的专利申请已正式启动审批流程。接下来,您需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除了亲自前往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理处支付之外,也可以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或者邮局汇款等方式来缴纳。缴纳完毕后,专利局会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形式审查,若初审合格,便可授予专利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如果经过初步审查未发现任何驳回理由,那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进行登记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即刻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在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文件依次包括:首先,必须提供清晰、准确地表达出申请意图的申请请求书;其次,应根据代理人设置的标准,精准、详尽地阐述技术原理及创新内涵的说明书,以助于公众对该项发明进行深入理解与掌握;再次,需要撰写权利要求书,以明确划定专利保护的具体范畴;第四,需附加图纸,以辅助更好地阐述及展示发明的构造方式和各部分功能。最后一步是提交至代理人处的详细而简要的说明书摘要,以便概括性地总结该项发明的核心主题及其技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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