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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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证遗嘱通常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后续公证修改或废止,其有效性不容置疑。这种遗嘱形式经公证程序确立,具有高度证据力,被多国法律采纳,其完整性和法定效力将持续至被新的公证遗嘱替代。
公证过的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一、公证过的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经过公证程序验证的遗嘱有效力,除非在此基础上又有新的公证遗嘱对其进行修改或废止。

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经过公证证明的遗嘱将保持完整和法定的效力直至被取代。

公证遗嘱是依据公证程序合法设立的遗嘱形式,拥有较强的证据能力,这也使之成为众多国家立法采用的主要遗嘱形式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公证过的遗嘱和后立的遗嘱那个被法律承认

在法律层面上,公证遗嘱与最终遗嘱之间,应以最终遗嘱为准则。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例,当立嘱人于遗嘱完成之后,其所行之事与其遗嘱内容大相径庭者,可视为是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销。

此外,对于同一立嘱人所订立的多份遗嘱,如各遗嘱间存在相互冲突之情形,则应以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作为最终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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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特留份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6、符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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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5项条件的,遗嘱才有效,受法律保护;
7、《继承法》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遗嘱的有效性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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