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取保候审会过了
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可能被宣告缓刑或者被限制自由参加社区劳动改造时;
当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在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时不存在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
当嫌疑人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时又不存在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
以及最终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完全审结,必须通过采用取保候审来继续调查处理的情形等都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什么情况取保候审
若出现下述任一情形,犯罪嫌疑人均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1)预计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情况;
(3)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