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分条件包括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可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提供取保候审之保障: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此类人犯;
其次是那些预计会因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而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并且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此外,倘若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以及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妇女,如果能证明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出现,也可以考虑为他们提供取保候审的保护措施;
最后,若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保证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分地区吗
城市市区。当被赋予取保候审的权利时,若有紧急事项需要外出处理,经得许可之后,您可以暂时离开居住地。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您能够离境从事正常的工作活动。因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嫌疑人,您仍然负有法律责任,需要随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相关调查,并且可能会面临法庭审判和判刑的风险。因此,虽然您有权前往市区,但通常情况下,这仅限于短期的出行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制度主要针对以下几种状况实施:在审判过程中,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并处附加刑的嫌疑分子;即便面临有期徒刑等较严重的处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被告人;身患重疾、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士;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审理完毕的人员。这些措施的设立,旨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原则,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