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期限的上限分别为12个月和6个月。
若在此期间内,侦查、公诉及审判程序皆未间断,且无发现应不予追责的情节,则在期满之际,必须立即终止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提前向被取保候审者或监视居作者及其关联单位公布结果。
倘若在领取保外就医期间,被告或嫌犯被揭发有新罪行或涉嫌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则可能面临再度拘禁。
具体情况将视犯罪行为的性质与严重性,以及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详实情形而定。
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若侦查、公诉及审判程序均已顺利完结,且无发现应予追责的情节,原则上不应再对被告或嫌犯实施拘禁。
然而,如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新罪行或涉嫌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须依据实际状况来权衡是否再度实行拘禁。
总而言之,取保候审到期之日,如无新犯罪行为或涉嫌违规行为,便应终结取保候审。
反之,如有任何新犯罪行为或涉嫌违规行为,则需考虑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再度实施拘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再缓刑吗怎么判
若符合特定条件,便可在取保候审后,予以缓期执行。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2、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3、罪犯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
4、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5、宣告缓刑不会对其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在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