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公私财物挪用罪可使法人单位充当罪犯。该条款明确指出,公司、企业或其他各单位内部职员,借助本人职权实施挪用本单资金的行为,归为私人所有,抑或是借予他人,以及由此引发的刑事法律责任。因此,法人单位完全有可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特定情况下,法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均有可能成为挪用公私财物罪的犯罪嫌疑人。具体而言,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类组织中的员工,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自身权力实施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将这些资金据为己有,或者擅自将其转借给他人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刑事法律责任。因此,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确实存在着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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