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刑事拘留三个月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0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审查被捕嫌疑人是否需继续羁押。如认定无需继续拘禁,应向有关部门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有关部门须在十日内反馈处理结果。若检察院在三个月拘留后仍主张释放,相关部门应按时决策并将结果通知检察院。逾期未决,检察院可采取法律手段保障嫌疑人的权益。
检察院刑事拘留三个月怎么办

一、检察院刑事拘留三个月怎么办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明确规定,即便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捕之后,由人民检察机关依然有权针对其是否有必要继续拘禁进行细致审查。假如检察机关判断并判定无须再行羁押,那么他们有责任向相关部门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而相关部门则必须在收到建议后的十日之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检察机关。若检察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三个月的刑事拘留后,仍然认为没有必要继续拘禁,那么他们就应该按照上述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相关部门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决定,并且将决定结果通知检察机关。倘若相关部门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决定或者处理,那么检察机关便可依法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检察院刑事拘留要什么手续

在执行刑拘之过程中,应遵守以下手续规定:

首先,需要填写一份名为《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文件,详尽阐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资料与采取拘留措施的理由,同时将其呈报给公安机关的高层负责人进行审批、核准,然后由该负责人签署发出拘留证的指令。

其次,根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规定,应向被拘留者展示这份拘留证书,并以正式的口吻宣读对其执行拘留的命令。

再次,需责令被拘留者在拘留证上亲笔签名或者加盖印章,以示确认其接受拘留之事实及其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检察院刑事拘留三个月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6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盗窃罪检察院量刑拘役三个月
判刑是我国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检察院是没有判刑权利的,检察机关主要提供量刑意见和负责代表国家对犯罪分子提起诉讼。若是依旧不知道盗窃罪检察院量刑拘役三个月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拘留人最长可以拘留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助调查是指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根据侦破案件的进程和需要,被侦查机关收入或纳入办案组并指定协助、参与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以上这些规定,为“协助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协助调查”既有可能仅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也有可能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前臵程序。有时在尚未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暂时还无法实施拘留和逮捕,所以就会先以“协助调查”之名与对方接触,然后在盘问出更多证据之后再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协助调查不超过24小时,在申请后,可延长至48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检察院判拘役三个月法院会判缓刑吗
在刑事诉讼中,若检察院判处被告三个月拘役,法院可能根据案情和被告表现决定是否缓刑。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意味着被告在缓刑期间无需羁押,但需遵守规定。若表现良好,四个月后无需再拘役;若违规,则立即收监执行。法院决定是否缓刑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犯罪性质、被告年龄、前科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拘留多少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助调查是指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根据侦破案件的进程和需要,被侦查机关收入或纳入办案组并指定协助、参与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以上这些规定,为“协助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协助调查”既有可能仅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也有可能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前臵程序。有时在尚未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暂时还无法实施拘留和逮捕,所以就会先以“协助调查”之名与对方接触,然后在盘问出更多证据之后再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协助调查不超过24小时,在申请后,可延长至48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院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是否合法
检察院建议的两个月羁押和三个月缓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取决于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酒精浓度、是否发生事故、是否造成伤亡等因素。因此,当事人有可能不需要实际服刑。但具体情况需由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判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不经过检察院可以拘留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只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不需要提示,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要将相关资料交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检察院最长拘留人最多能拘留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助调查是指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根据侦破案件的进程和需要,被侦查机关收入或纳入办案组并指定协助、参与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以上这些规定,为“协助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协助调查”既有可能仅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也有可能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前臵程序。有时在尚未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暂时还无法实施拘留和逮捕,所以就会先以“协助调查”之名与对方接触,然后在盘问出更多证据之后再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协助调查不超过24小时,在申请后,可延长至48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检察院可以拘留什么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检察院可以拘留什么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这两种行为,也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实施这两种行为
二、检察院决定拘留的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拘留一个月检察院会批捕吗
刑事拘留后一月内,检察机构将依案情判断是否批捕。若调查机关发现确凿犯罪证据,可申请逮捕。检察机构将全面审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证据、刑罚及社会威胁等。满足条件则批捕,否则不予批捕。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拘留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总的来说,一旦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亲属已经涉嫌犯罪,接下来需要走漫长的刑事案件程序。
二、公安机关拘留的程序
1、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2、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3、拘留的期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检察院拘留人最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助调查是指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根据侦破案件的进程和需要,被侦查机关收入或纳入办案组并指定协助、参与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以上这些规定,为“协助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协助调查”既有可能仅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也有可能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前臵程序。有时在尚未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暂时还无法实施拘留和逮捕,所以就会先以“协助调查”之名与对方接触,然后在盘问出更多证据之后再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协助调查不超过24小时,在申请后,可延长至48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院量刑拘役三个月会被判缓刑吗
判决为三个月拘役加四个月缓刑,被告在缓刑期内无需强制关押,需定期报备。法院考虑因素包括:过失犯罪优先、未成年人犯罪宽松处理、轻微罪轻罚、从犯可能庭外和解、中止等未遂犯罪者可减轻、主动赔偿、自愿认罪及无前科者易获宽容。案件影响小和社会危害大的情况,缓刑可能性较大。但多罪犯不适用缓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不经过检察院可以不拘留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只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不需要提示,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要将相关资料交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不知道犯了什么事现在被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了 想问一下刑事拘留由人民检察院执行吗 检察院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的程序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4.拘留的变更和解除。变更或者解除拘留的条件有:
  1)被拘留的人超过法定期限,又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是,变更时必须同时具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或者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即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或者“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才能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经审查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诉人。同时,侦查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检察院刑事拘留三个月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