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电信诈骗公司当后勤会怎么判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明确规定,本条文对拐骗儿童犯罪行为进行了详尽描述,并未针对任何特定的电信诈骗企业的后勤岗位工作人员作出相应规定。
故而,对于电信诈骗企业后勤岗位工作人员的定罪量刑,并不适宜引用本条款执行。
在电信诈骗案件的实际审理过程中,通常涉及到的是与诈骗罪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自愿交付财产的行为。
若后勤岗位工作人员确实参与了电信诈骗活动,但其并非主要策划者或核心成员,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依据法律规定,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于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诈骗公司的员工来说,倘若他们明知公司从事的诈骗活动并且积极参与其中,那么他们将会被判定为诈骗罪名成立,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这些员工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然而,若诈骗公司的员工对公司的诈骗行为毫不知情,那么他们通常不被视为犯罪分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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