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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对人民法院已产生法律约束力之判罪、裁定不予尊崇执行,则人民法院可视其情形严重性,施以适当罚款或拘役处罚;
因此,对于那些故意拖欠债务而拒不遵从法院判决的人士,他们有可能面临拘留等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欠钱不还上法庭通知紧急联系人可以吗
网贷行为中,奉行紧急联系人制度是合法合规的,该种制度旨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网贷机构能够及时与紧急联系人取得联系,以便采取必要措施追回欠款。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则需依据相关协议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网贷机构支付一定比例的逾期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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