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当中,当事人享有自由约定违约金数额的权利,然而若双方协定的违约金远远小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会应申请人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增补;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会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进行适度的削减。
因此,在欠条中,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必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在实际发生违约事件后,根据实际损失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决定是否需要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欠条里违约金怎样才合法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就其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金额,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违约金的数额可以无限制地上升或者下降。违约金的设定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准线,只有当违约金的额度能够充分弥补另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蒙受的经济损失时,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若违约金的金额远低于补偿实际损失的必要限度,则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进行调整,使之与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害相适应。同样地,若违约金约定过高,亦可通过上述途径寻求降低。因此,在判断欠条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有效时,关键要看该笔违约金的数值是否与实际损失相匹配。只要违约金的数额合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便可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若违约金的数额过高或过低,均需依据实际情况及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相应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