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未如实履行金钱方面的债务义务,那么后者便享有依法向对方追讨的权利。
类似地,若某位父母未能履行借款的偿还责任,此时作为债权人的子女理应拥有催促并监督父母履行相关债务的合法权益。
因此,子女对此是完全有权利采取法律行动,通过内部诉讼来敦促父母尽快还清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父母借钱不还款怎么办理
若父母以借款人身份未能如期偿还所借之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出贷方(在此情况下通常为子女)有权依照约定期间向父母追索欠款。若父母未能按期偿付,出贷方可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贷方可先行与父母进行沟通,敦促其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若父母拒绝还款,出贷方可采取如下措施:
1.发出催收通知:以正式书面形式告知父母需及时还款,明确还款期限以及逾期还款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2.寻求协商解决方案:尝试与父母展开协商,以期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对还款期限进行适当延长。
3.诉诸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出贷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父母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4.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若经法院判决后,父母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出贷方可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方式和平解决,避免家庭矛盾进一步加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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