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杭州市发生了借款未归还之情形,则可向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程序。
假设被告人的居住地点恰好位于杭州市内,那么杭州的当地人民法院便具备对该案件的审判权限。
然而,若被告的居所地并不在杭州,但其在杭州市拥有固定且持续的居住场所,同样具有司法管辖权。
因此,不论被告的实际居住地位于何处,均可通过在杭州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寻求被告人及时归还债务违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杭州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若在杭州地区存在借款行为而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债务人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若债务人系自然人,则债权人可选择向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或其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之,若债务人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债权人可向债务人注册登记地或其主要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在此种情况下,若债务人拥有多个常驻地址或住所,则上述各地点的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债权人需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以便于证明借款事实的真实性及债务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