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赖不还钱法院判了也不还怎么办
若被执行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偿还贷款之职责,同时经由法院已依法宣判其应尽义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得依职权实施如下措施:首先,查询权保障了法院有权向相关机构审查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诸多方面;
其次,对于存在可供执行之财产者,法院有权视实际情况进行扣押、冻结、划拨乃至变价等处理程序;
此外,为了确保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法院在采取上述任何一种措施之前需先做出裁定,且须附随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同发出,相关机构必须遵循并配合履行相应手续。
然而,若被执行人有意逃避执行或是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法院将依据现行法规,有权依法对其采取严厉的强制性措施,诸如限制上层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老赖不还钱没有借条怎么办
即便欠债者未签订书面欠据,债权人依然有可能根据其他形式的有力证据来依法追索欠款。
其中的关键就在于适时收集并掌握如转账记录、目击证词、往来短信以及电子邮件等等间接性证据。对于数额较高的债务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律师意见,借助法律手段进行妥善处理。在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将依据所掌握的各类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做出严谨公正的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凡经法院判令进行还款等义务的被执行人未能如期履约时,法院有权对其实施财产调查,并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在执行程序启动之前,法院必须先做出裁决,并向有关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倘若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将有权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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