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平遥人借了钱不还怎么办
若借款人不能履约其作为平遥居民的借款义务,则债权人有权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律例向有关法院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以期促使债务人承担法律责任以达成偿债的目的。
然而,为确保该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债权人须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债权人需将诉讼请求提交至借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若借款人的常居之地与其户籍登记处并不相同,债权方可向后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
次之,在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时,债权人需按照被告人数准备相应份数的副本,如遇实际起草起诉书困难情形,可选择口头方式来阐述诉求,但人民法院仍会将此种情况记录下来,通知对方当事人知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若经过协商、调解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并解决债务争议,债权人便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平遥人借了钱不还怎么处理
倘若对应平遥籍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相应债权人可依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启动相关民事诉讼流程,明确请求该债务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可视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在债务人主要户籍所在地或经常性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若债务人仍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原则,拥有权利提起诉讼,并通过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相关法院亦将做好书面记录。
如若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后判定债务人应负债务偿还责任,但其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债权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相关裁决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债务人应尽的还款义务得以有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