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次起诉离婚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就能判离婚。
2、如果一方家暴、出轨、吸毒、赌博、吸毒等证据起诉离婚的,法院会根据相关情形,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予离婚。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在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时所必要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第一轮审判所得出的权威判决或是裁定至关重要。其次,对于证实双方情感破裂状况以及支撑离婚缘由的具体证据材料是必不可少的。再者,个人身份信息资料如身份证、结婚证件以及户口簿等副本也需提供完备。此外,关于抚养权与扶养能力的具体情况、抚养条件的详情和对婚姻财产、债务及其涉及到的当事人过错问题的相关证据也是必经的提交环节。例如,收入证明文件以及房产所有权证等皆在此列。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