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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借条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有借条但对方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借款期限已经届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有借条对方死了能打赢官司吗
持有借款凭证并非必然保证能够赢得诉讼。诉讼结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借款行为的合法性、欠债是否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以及借款人是否留有遗产等等。在借款人逝世的情形中,债权人有权向其继承人追索债权,然而若继承人未能实际继承到遗产,则依照常规,他们通常没有还债的法定义务。因此,胜诉与否的关键在于能否证实继承人确实接收到了遗产并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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