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知情、不盈利的介绍人是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如果介绍人明知存在非法集资,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集资的业务员后果是什么
鉴于非法集资业务员被判定为集资诈骗罪的从犯定位,其将依法在量刑上予以从宽处理,包括减轻或免除相应处罚。对于集资诈骗罪,根据法规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然而,如若发现犯罪行为存在较为严重的情节,或者涉及到大量资金时,则可能面临七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此外还需同时处罚罚金或是没收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集资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者,被视为触及重大违法底线。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在性质上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那些对非法集资行为毫不知情且未从中获取任何利润的介绍者而言,他们通常不会被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分子。但是,若介绍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并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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