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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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拒不给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义务人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权利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拒不给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

义务人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权利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夫妻离婚男方欠的外债需要共同承担吗

关于男方所背负的外债问题,若此债务系以男方个人名义承担且其用途仅限于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那么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这笔债务便会被认定为夫妇共有的责任财产。在此情况下,女方需依法承担相应偿还义务。

然而,倘若该外债并未投入到夫妇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及相关事项之中,换言之,它仅仅是由男方自行承担的,则不难理解,这笔债务无法归类为夫妻共有债务,女方亦无须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若义务人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便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义务人对抚养费判决书或裁定书不予履行时,权利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离婚之后,如果有一方承担了抚养子女的责任,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承担起孩子所需的必要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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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时男孩的抚养权必须判给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跟性别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孩子已满8周岁,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低于8周岁的,应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判定抚养权归属,类似于母亲有不良恶习的,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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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男方付多少抚养费给子女
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认。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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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男方拿抚养费女方来养可以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人民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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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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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男方如何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离婚,男方如何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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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提讼。
二、如何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抚养费依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现实中,要是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的话,此时可以根据之前离婚的时候作出抚养费的方式来向对方追讨。要是协商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才会可以依法向提讼。但如果本身就是由法官依法判决抚养费的话,这个时候可以拿着之前的有效判决向申请强制执行。
夫妻争夺男方的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三、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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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给抚养费要怎么给
1、有固定收入的工薪阶层且没有多少积蓄的,应采取按月给付的方式。2、给付方没有固定职业及收入,或是农业人口,则应判决按季或年给付的方式为宜。3、双方当事人有较多的共同财产或存款,应当采取一次性付清的方式。4、以物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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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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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女方要求男方抚养孩子,男方应给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依照最高人民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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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男方该怎么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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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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