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结婚登记都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需要向您介绍办理结婚登记时所必要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
第一,个人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本及身份证(在办理现场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留底);
第二,当事人需提交书面无配偶声明以及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和三代内旁系血缘关系的确认表(该项材料现场填写);
第三,当事人需上交3张尺寸为2英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以供记录(如不方便现场拍摄,可支付一定的费用后拍照留存)。
其次,我们将详细提供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
第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上述所需证明文件前往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亦可以是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管理局递交申请;
第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到场,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第三,在婚姻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应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字确认;
第四,婚姻登记管理局会对双方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声明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若所有条件均符合结婚登记规定,则予以正式登记认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现在结婚登记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实施结婚登记手续时,需要遵循以下严格的程序安排:
首先,我们鼓励并提倡请求结婚登记的新人,双方必须各自携带着必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共同前往位于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和申请;
其次,在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的指导下,新人需认真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经过严谨的审核流程后,如果新人符合结婚的所有法定条件,那么他们将被准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为完成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需要您提供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声明和无血亲关系确认表格等相关文件;另外,您还需提前准备三张近期且为半身免冠的合照照片。在办理手续时,请务必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各自的常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声明书并签名确认。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如果您的申请符合所有规定,那么将会被正式批准并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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