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别人照片发到网上是不是属于侵犯肖像权
将他人的相片肆意散布于网络之中无疑构成违法行为,对他人的肖像权造成严重侵害。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行为就属于刑事犯罪,其具体程度仍需要结合相关证据来进行确认和判定。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否则任何人都无权在未征得肖像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制作、使用以及公开展示他人的肖像。
同时,未经肖像权人授权,肖像作品所有者也不可随意通过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各种形式,去利用或公开他人的肖像。
通常情况下,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作为商业广告、商品包装、书籍封面以及印刷挂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二、把别人照片发到网上是否犯法
若在网络平台上公开他人照片已得到对方合法授权许可,则并不构成民事侵权行为;
然而,若擅自未获得他人意愿而发布照片且带有盈利意图,又或因恶意扭曲他人相片形象,甚至进行严重损害与人格玷污,均属违法行为,并侵犯了受害人的肖像权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