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碍信用卡管理罪没交罚金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2人
专家导读 一、信用卡被盗刷,先还债再追责。银行视你全责,逾期有罚息,损信用。建议归还后再找友人理论。 二、巨额信用卡欠款20万无力偿,对策:1、主动联系银行,解释困难,争取分期还款;2、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面对银行催收;3、亲友援助,尽快筹款;4、即使困难,也要优先还最低额,避免法律纠纷。
防碍信用卡管理罪没交罚金怎么处理

一、防碍信用卡管理罪没交罚金怎么处理

一、关于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应当受到何种处罚?若您的信用卡被友人盗用并拒不偿还,那么作为卡主,您需要先行归还欠款,随后再向这位朋友进行追索。不论这笔款项究竟是由持卡人本人自行消费或是被他人盗刷所致,银行实际上都会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持卡人。因此,自持卡人将信用卡出借给友人之日起,整件事情的责任便全然落在了持卡人的肩头。如若未能按时还款,将会导致利息、违约金等额外费用的产生,同时也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建议您在先行归还欠款之后,再与友人进行交涉。

二、当信用卡欠款达到20万元且无力偿还时,应采取哪些措施应对?对于信用卡欠款高达20万元且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可行的解决方案:1、积极与银行沟通,表达还款意愿。在信用卡逾期未还的情况下,切勿置之不理。首先,您需与银行取得联系,详细阐述自身当前的财务状况,明确表达还款意愿,并期望银行能够协助制定更为合理的还款计划。2、确保通讯畅通无阻。银行工作人员在逾期发生后可能会频繁地与您取得联系,此时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听来电。接通电话后,您需要及时说明自身的还款意愿以及目前面临的经济压力,请求给予适当的宽限期限。3、寻求亲朋好友的帮助。若经与银行协商达成共识,但届时仍存在还款压力,您必须立即向亲朋好友求助以筹集资金偿还债务,以免遭受银行的法律诉讼。4、优先偿还最低还款额。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防碍信用卡管理罪要判多久

第六项有关规定明确指出,当信用卡持有者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时,无论其透支金额是否超过规定限度或规定期限,且经过发卡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了三个月仍然未能如期归还,都应按照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施以判定为"恶意透支"的处罚。

此外,若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也应该被视为符合刑法第196条第2款所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条件:

(一)明知自身无还款能力却依然大量透支,导致无法偿还;

(二)肆意挥霍透支所得资金,最终无法偿还;

(三)在透支之后选择逃匿、更改联系方式,以此躲避银行的催收工作;

(四)通过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债务的偿还;

(五)将透支所得资金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7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防碍信用卡管理罪没交罚金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2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3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防碍公共交通怎么处理?
防碍公共交通的处理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只是影响到交通秩序的会给予治安处罚,对于当事人会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是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醉驾又防碍执法怎么处理?
存在醉驾行为,又妨害公务人员正常执法,应该数罪并罚,按照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进行处理。醉驾出现交通事故,会对司机处以拘留或罚金,涉嫌妨害公务罪,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防碍公务罪与防害公务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妨碍公务罪和妨害公务罪的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拓展资料:
一、二者的定义
1、妨碍公务罪之构成应以公务适法为前提。从行政法角度分析,行政行为具有效力公定力,对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人才可予以适当方式抵抗。公务行为之成立要件和无效行政行为之抵抗权问题有待立法完善。
2、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 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二者的区别
(一)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则是国家安全。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首先在行为指向上,前者的行为指向往往具有特定性,即是某个具体的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后者的行为指向则是整个国家政权,就具体的侵害对象而言,通常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在犯罪方法上,前者通常必须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后者则不限于此,以和平演变等方式危害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也构成犯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除外)。最后,从犯罪的危害结看,前者系刑法理论中的抽象危险犯或实害犯,对于后一情形,必须以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达严重之程度为必要;后者则系行为犯,即一经实施即达既遂,并不要求发生现实的危害结果,也不需要考察行为是否已引致危害国家安全的危险。
(三)从犯罪主体来看,二者虽都可由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构成,但在实践中,后者的主体特别是其中的首要分子多是那些窃据国家重要职位,具有较大政治影响力的人;而前者的主体多见为普通公民。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这是二者最本质、最关键的区别。前者在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间接故意,行为人通常有妨害公务执行的目的,但不限于此;后者则只能出自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防碍民警执行罪怎么处理?
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可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对于该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处罚标准,最轻的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在警察办案的过程中,存在谩骂、拉扯,阻止警察调查取证等行为是违法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各位大律师好,我在四年前因阻碍交通,防碍执法,有点同地方派出所唱对台得罪了人,被关看守所28天,后来找人办的取保候审,一年后还是找人退了我保证金不了了知,其他什么都没了。可我在派出所查还是一条取保候审的刑事记录在哪。明明没有过检察院和法院可给我挂一条刑事记录,心里很不甘。有什么办法申诉
[律师回复]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在司法解释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大致有四种,
(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人来承担;
(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行;
(四)判决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式也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各地法院有了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做可以更大限度地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3、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而定。
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
第二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5、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及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承担责任,是驾校还是学员?
根据司法解释,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7、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8、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应由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道路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9、不具备上高速资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10、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道路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行为人来承担,如果能证明道路的管理者有过错的话,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1
1、机动车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属于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以产品存在缺陷为由,向汽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权利。
1
2、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应由多个侵权人按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1
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中关于“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的项目?
这个问题在司法解释颁布之前争论比较大,尤其是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最多,现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该人身伤亡,包括精神抚慰金。
1
4、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也有涉及,但批复的表述很模糊,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合理的停运损失赔偿请求应予支持。
1
5、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1
6、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1
7、商业责任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呢?
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请求将商业险列为共同被告的话,法院应准许,并且可以判决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进行抗辩。
1
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1
9、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被侵权人或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20、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1、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2、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3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4、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2
5、多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如果损失超过各交强险限额之和的,由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失未超过各交强险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比例进行分担。
2
6、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应由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平均进行赔偿。
2
7、同一各交通事故,造成多个受害人的,一个交强险该如何赔偿?
这种情况下,应该根据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
8、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谁领取?
实践中,有很多做法,一种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科进行领取,待公告找到死者近亲属后,转交给他们,一种是由事故发生地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司法解释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来进行领取,至于哪些机关或者组织是法律授权的,没有说明。
2
9、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可以适用有关交通案件的司法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30、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如何理解?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阻碍警察执行职务治安管理处罚法如何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需要视情节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以下罚款,此外如果是采取暴力手段阻碍警察的行为,造成警察人身伤害还会以涉嫌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各位大律师好,我在四年前因阻碍交通,防碍执法,有点同地方派出所唱对台得罪了人,被关看守所28天,后来找人办的取保候审,一年后还是找人退了我保证金不了了知,其他什么都没了。可我在派出所查还是一条取保候审的刑事记录在哪。明明没有过检察院和法院可给我挂一条刑事记录,心里很不甘。有什么办法申诉
[律师回复]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在司法解释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大致有四种,
(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人来承担;
(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行;
(四)判决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式也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各地法院有了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做可以更大限度地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3、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而定。
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
第二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5、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及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承担责任,是驾校还是学员?
根据司法解释,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7、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8、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应由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道路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9、不具备上高速资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10、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道路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行为人来承担,如果能证明道路的管理者有过错的话,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1
1、机动车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属于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以产品存在缺陷为由,向汽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权利。
1
2、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应由多个侵权人按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1
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中关于“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的项目?
这个问题在司法解释颁布之前争论比较大,尤其是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最多,现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该人身伤亡,包括精神抚慰金。
1
4、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也有涉及,但批复的表述很模糊,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合理的停运损失赔偿请求应予支持。
1
5、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1
6、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1
7、商业责任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呢?
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请求将商业险列为共同被告的话,法院应准许,并且可以判决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进行抗辩。
1
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1
9、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被侵权人或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20、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1、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2、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3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4、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2
5、多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如果损失超过各交强险限额之和的,由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失未超过各交强险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比例进行分担。
2
6、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应由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平均进行赔偿。
2
7、同一各交通事故,造成多个受害人的,一个交强险该如何赔偿?
这种情况下,应该根据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
8、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谁领取?
实践中,有很多做法,一种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科进行领取,待公告找到死者近亲属后,转交给他们,一种是由事故发生地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司法解释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来进行领取,至于哪些机关或者组织是法律授权的,没有说明。
2
9、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可以适用有关交通案件的司法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30、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如何理解?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6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理解妨碍传染病防治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理解妨碍传染病防治罪问题解答如下,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有关妨害公务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本罪的对象限于三种人:
(1)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各级
(3)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须注意,上述人员都必须是依在执行某种公务期间,才能成为本罪对象。行为人具有妨害公务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于妨害公务罪的司法解释,此处须把握三点:
(1)妨害公务的实质,是阻碍上述人员依法执行其职务,具体表现包括使其不能执行和不能正常执行其职务;
(2)妨害公务的方式,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可以暴力、威胁方法,也可以是非暴力、威胁方法外,其余都须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实施才能构本罪。但应明确,在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作任务的情形下,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
(3)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的,必须是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才能构成本罪。相关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本法提出的其他预防、控制措施的。第三十七条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
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阻碍消防车的处罚有什么
如果行为人故意阻碍消防车的话,情节较轻的话,会被罚款两百元或者是进行警告。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就会罚款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对当事人进行拘留,一般拘留会超过五日,但通常会在十天以下。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防碍信用卡管理罪没交罚金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