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异地并非诉讼离婚之必备要件。
若夫妻两厢情愿,心有灵犀地就离婚、儿女监护及财产分配商定妥帖,可以到任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若是针对上述事宜未能达成共识,唯有求助于法定的法院,由其依法裁决婚姻走向。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判断是否解除夫妻关系,主要依据是夫妻之间情感破裂程度以及是否因感情矛盾而分居长达二年。
需要特殊注意的是,倘若由于职业需求或其他非感情因素而产生的异地生活并不影响婚姻存续时间的计算。
若经过人民法院裁决维持原判后,双方再次发生异地生活时间超过一年,那么待另一方再次提出离婚申请时,应当批准并予以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分居满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在中国,无论夫妇间分居时间多长均可行使离婚权利。
分居并非解除婚姻关系的强制性条件。
只有当婚姻关系因情感不和而陷入长期分离状态并且长达两年以上时,才能被视为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
此时,如经调解仍无法修复关系,才有可能批准离婚请求。
若夫妻双方能就各自权益获取共识并共同提出离婚申请,且在满足相应条件后,经过三十个自然日的冷静处理期,便有希望取得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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