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去世,姐姐困难时能从弟弟利益出发委托他人监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中关于监护人责任的明确规定,倘若父母不幸离世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依照顺序交由祖父母(也即外祖父母)及成年的亲兄弟姐妹接手担当这一重任。
若是祖父母亦无能为力时,作为成年的女儿理所当然地承担起照顾未成年弟弟的义务。
在此困难时刻,长女的决定必须以保护弟弟的利益为主导,不可因个人意愿而忽视法定责任。
然而,若这位女儿本人业已深陷求学困境且希望能够继续读书,她有权利选择寻找其他合适的人选替代自己担任这一重要角色,以更有益于年轻弟弟的成长与发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父母去世,欠的信用卡亲属需要还吗
首先,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提及抚养费事宜,这种情况下他们依然有权提出索求;
其次,若子女尚未年满十八周岁,那么父母双方均负有抚养孩子的责任,且必须按照规定按期支付抚养费用;
最后,即使子女已经成年,但仍然在接受教育阶段,其父母也有权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尚未支付的抚养费用。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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