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报复证人罪怎么认定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在罪状上已经反映出来,即:
第一,行为特征是打击。
第二,目的是报复。
第三,对象是证人。
不论行为人采取何种方式,对构成本罪均无影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往往是行为人滥用手中的职权,假公济私。
同时,还有一部分是行为人没有利用手中职权而是出于打击报复的目的,对证人采用恐吓、行凶、伤害等手段进行报复。
刑法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
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打击报复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打击报复证人罪。
因此,如果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二、打击报复证人罪怎么判刑
若犯有打击报复证人之罪行,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一种针对证人施行打击报复而产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证人为在诉讼程序中依据法律已提供证据的人员,包括各类诉讼程序中依法向法庭提供证据的人员、以及刑事诉讼中向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司法机构提供证据的人员。
对于实施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虽然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较小,通常情况下,法律不予作为犯罪行为处理,仅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行政纪律处分。
然而对于打击报复证人行为情节严重者,将成为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即加重情节)。
当情节严重时,一般表现为下列状况:
导致被害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基本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采用恶劣手段进行报复;
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
以及由此引发其它重大不良后果等。
《刑法》第三百零八条: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