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患精神病,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若您身陷婚姻困扰,可考虑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之道。
在此过程中,女方有权选择在男方之居民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倘若男方在日常生活中居无定所且两处地址不同,案件则应由男子频繁逗留之处的相关法律机构负责审理。
法院在审查证据后,如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便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需注意的是,若男方为无法辨别、控制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女方须先行变更其监护权,然后方可提起离婚诉讼程序。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老公患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
当存在某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时,离婚是被允许进行的。
在法律层面上,精神病人属于具有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体,因此无法通过协商方式与他们解除婚姻关系,而必须采取诉讼手段来实现离婚。
然而若在精神疾病患者选择结婚前,其监护人明确表示支持其离婚意愿且已经达成共识,便可依照此协议完成离婚手续。
然而万一无法获得监护人的认同或者协商破裂,那么另一方当事方便需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通过此类司法途径,有机会确保精神疾病患者未来的生活及其他相关权益都能够得到妥善安排。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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