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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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因突发事故或重症致困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剧增超出负担的家庭以及遭遇极端困难者。申请人需依法提交申请,如遇困惑,可先求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县级民政部门,他们将负责及时处理或转介至相关部门,以解救临时性生活困境。
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临时救助所需满足的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我们特指那些因为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的事件,抑或家庭成员患有突如其来的重症而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严重困境的家庭;

其次,那些由于生活必需支出在短时间内飙升至家庭无法承担范围,从而使得基本生活也骤然面临严重困境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最后,我们还包括了那些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各种极端困难的家庭。

对于想要申请社会救助的人群来说,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提交申请手续;

如果您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具体情况感到困惑,可以选择先行寻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帮助。

当这些机构或者部门收到您的求助请求时,他们会尽快地处理或者将问题转交给其他相关领域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第五十条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二、申请临时救助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临时救助所需满足的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我们特指那些因为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的事件,抑或家庭成员患有突如其来的重症而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严重困境的家庭;

其次,那些由于生活必需支出在短时间内飙升至家庭无法承担范围,从而使得基本生活也骤然面临严重困境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最后,我们还包括了那些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各种极端困难的家庭。

对于想要申请社会救助的人群来说,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提交申请手续;

如果您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具体情况感到困惑,可以选择先行寻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帮助。

当这些机构或者部门收到您的求助请求时,他们会尽快地处理或者将问题转交给其他相关领域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第五十条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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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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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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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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