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其遭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纪念物被人故意损坏,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若遇有人蓄意破坏某件纪念物品的情况,此纪念物的具体拥有者是有权利提出索取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的。
这是因为在此类专用于纪念某种事物或人物的特定物品之中,附带着充满人格象征意义的文化元素以及浓郁的人格利益内涵。
当这些物品受到恶意破坏或损毁之时,作为所有者身份的人将不可避免地遭受人格利益损害,因此,对此相应受款物品的所有权人而言,是完全有资格向责任方索赔精神损害赔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若某人有意毁损纪念物品,致使受害者承受严重的精神创伤和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有权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申请索求精神损害赔偿。按照该法典的明确要求,当有人因为故意或持续性的严重疏忽行为而对某位自然人具有特别重大个人心理价值的特定物体进行破坏时,致使他人的精神状况受到严峻损害,被害人应享有权利向加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因此,如果纪念物品被恶意毁坏,导致受害者遭受了严重的精神伤害,那么被害人就有资格向加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