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是否受诉讼时效约束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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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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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确认股权的法律地位后,存在一个时效期间,约为三年,从权益受到侵害或应当知晓侵害及义务方责任能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自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有权提供司法维护和保障。
股权确认是否受诉讼时效约束

一、股权确认是否受诉讼时效约束

股权的法律地位得以确认为期内tramit出时效之限制。

此等时效规范之期间设定约莫三年之久,自权益遭受侵害乃至义务方责任能力得以获悉或应当知晓时之日起算起。

如若从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时限,对此人民法院已经无权提供司法维护和保障。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股权确认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股权的法律地位得以确认为期内tramit出时效之限制。

此等时效规范之期间设定约莫三年之久,自权益遭受侵害乃至义务方责任能力得以获悉或应当知晓时之日起算起。

如若从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时限,对此人民法院已经无权提供司法维护和保障。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确定了权属之争议的法律地位之后,事实上是遵循着一种大约持续三年时间的时效期限进行的。这个时效期限的起算点应当是从权益遭受侵害或者说理应得知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以及义务方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这两个事件同时发生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自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过去了超过二十年的时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拥有提供司法救济与保护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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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以自己的名义,隐名与显名股东之间是许签订代持股协议的。实际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实际上等同于股权的对外转让。《公司法》解释
三,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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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诉讼主体应该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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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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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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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确认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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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以合法方式取得的证明或者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记载来判断。
2、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3、原则上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但是上市公司的股票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
但是,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不予支持。
在我国公司实践中,因公司的设立和运作极不规范,存在大量的股东资格认定难题。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理想状态中,无论依原始取得还是依继受取得,股东大体上都应具备七大一般特征。
1、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2、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
3、股东依法登记于工商部门
4、股东持有出资证明书
5、股东记入股东名册
6、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
7、股东是对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进行确权诉讼,关键就是证明股东存在上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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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确认纠纷诉讼费用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以合法方式取得的证明或者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记载来判断。 2、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3、原则上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但是上市公司的股票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 但是,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不予支持。 在我国公司实践中,因公司的设立和运作极不规范,存在大量的股东资格认定难题。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理想状态中,无论依原始取得还是依继受取得,股东大体上都应具备七大一般特征。 1、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2、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 3、股东依法登记于工商部门 4、股东持有出资证明书 5、股东记入股东名册 6、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 7、股东是对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进行确权诉讼,关键就是证明股东存在上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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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高管受到怎样的约束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法的高管受到怎样的约束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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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继承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继承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认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继承纠纷是因继承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股权确权纠纷,并不是继承人之间相互争夺遗产的纠纷,其诉讼案由属股东权纠纷,而非遗产继承纠纷。那么股权继承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认呢股权继承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认股权体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股权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公司。继承人之所以提出确权诉讼请求,往往是其主张股权得不到公司的认同。股东权纠纷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公司是法人,具有法律拟制的人格,公司的所有意思表示均需通过特定的主体完成,这里特定主体可能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控股股东,或者经理等高管,也可能是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公司不认可原告股权主张的意思表示可以来自于前述任何一种情形,但不论哪一种情形,最终都是以公司的名义表示出来,故公司无疑是适格的被告。在该类诉讼中,通常无需将异议的股东或高管确定为共同被告,但可以根据该异议主体对讼争股权是否具有的请求权,或案件的处理与其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决定是否将其列为或追加为第三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以原告自行确定为原则,以依职权追加或变更为例外。如果诉讼主体明显不适格,可提示当事人自行更换。当事人不更换的,不能依职权把原告的被告变更为第三人,而应当判决驳回对不适格主体的诉讼请求。
股权确认书范本,股权确认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确认书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一、乙方在 占公司总股本51%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25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甲方代为持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甲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二、乙方作为 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三、在甲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甲方无关。 四、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五、乙方作为 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甲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乙方有权对甲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六、甲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代 持有 的51%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两年,到期日必须将 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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