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期间可以取保候审现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针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可以视其具体情形给予取保候审的权利。
此种权利的行使前提是,罪犯所触犯的罪行、潜在承受的刑期、是否危害社会安全、身体状况如何等等因素必须得到考量。
值得注意的是,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在接受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且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条件,理论上讲,他们都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作出决定。
因此,在刑拘期间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拘期间可以离婚吗,法律怎样规定
在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而被拘留的这一时期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同时也可以通过启动法律诉讼程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正在牢狱服役或被监禁的人员而言,此类诉讼应由原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若原告户籍地和实际常居地并不一致的话,则可由原告实际的日常生活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受理。
在通常情况下,倘若某位夫妻中的一位因触犯律法且被判处有罪徒刑,而另一半却施以法律诉讼来提出离婚请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都会宣告批准离婚。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第一、二款明文规定,夫妻中只要有一个人提出离婚申请,都可以先尝试让各自所在单位、社区等组织进行调解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而当人民法院着手审理这些婚姻纠纷时,他们首先需要进行情感上的疏导和调解工作,如果双方的确感情破裂且无法挽回,那就认定调解失效,并据此裁定批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特定事由下,被依法执行强制性措施的被告与犯罪者得以有权利向司法系统提出申请,以申请获得保释候审。这些特殊事由通常涉及至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应受的刑法处罚时长、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的可能性及其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多个层面。即便是在受到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只要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便可提出相应的申请。然而,保释候审的批准与否,最终将由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公安部门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后作出决定。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够获得保释候审的权利,主要取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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