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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位继承可以两人一起出庭吗
可以的。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
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可以放弃继承吗
若代位继承人欲放弃其法定继承权利,那么必须在遗产处置完成之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出这一意愿。
倘若在此过程中未出具任何书面声明,则会视作代位继承人已经接受了其应得的遗产份额。
通常情况下,代位继承人仅有权继承其已故父母本有的财产权益,因此在代位继承人宣布放弃继承权之后,所放弃的遗产部分将会由他们的兄弟姐妹们按比例继承,如果这些兄弟姐妹也不存在,那么这份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权就需要重新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