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离婚要什么证件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下的手续也是有不同的。
一、协议离婚
首先需要双方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进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以下资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诉讼离婚
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几部分资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离婚要什么手续呢
办理离婚所必需的手续主要有两种方式:
首先,关于协议离婚,其具体步骤为:
1.事先拟订离婚协议。
在协议中,男女双方需要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并就涉及到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共识。
2.前往民政局递交资料。
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书面离婚协议等相关文件,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
3.等待30天的冷静期。
自申请日起的30天内,若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均可前往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此即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及颁发离婚证书。
若30天的冷静期满,自第31天起至第60天期间,男女双方仍需亲自前往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其次,关于起诉离婚,其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另一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在提起诉讼时,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其副本。
(二)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启动诉讼程序,直至作出判决前所进行的所有调查工作的总称。
(三)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次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果则立即宣判。
人民法院的宣判通常会公开进行。
对于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当在十日内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
而对于定期宣判的案件,则在宣判后立即发出判决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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