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支付子女抚育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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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养父母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生父母支付子女抚育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形成法律意义上的亲子关系,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支付子女抚育费吗

一、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支付子女抚育费吗

养父母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生父母支付子女抚育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形成法律意义上的亲子关系,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返还抚养费

若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由于养子女成年之后产生了虐待以及遗弃养父母的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养父母有权提出申请,请求解除二者之间的收养关系。

当养父母成功地解除这种收养关系之后,他们可以向养子女索求其在收养期间所付出的抚养费用的补偿。

然而,如果是生父母方面提出的取消收养关系的要求,则养父母可以向他们合理地索赔在收养期间为养子女付出的抚养费用。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假如因为养父母对养子女存在虐待或者遗弃行为,最终导致两人之间的收养关系被终止的话,则养父母没有权利再寻求生父母方面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在通常状况下,养父母无权向生父母索要抚养其未成年子女所需的费用。依据我国家庭法之规定,收养行为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之后,方能被视为正式生效,从而建立起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子关系。自此以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将随之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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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及未经通过诉讼确定的,则也应以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以父母的另一方为被告向,通过诉讼来确定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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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应该是由子女还是父母一方作为原告支付抚养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1、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则对方构成违约,应该由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向,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2、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及未经通过诉讼确定的,则也应以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以父母的另一方为被告向,通过诉讼来确定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和方式。  
3、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对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或已经由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标准,但现在要求对确定的抚养费标准进行变更(增加)的,则应以子女为原告当事人,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一方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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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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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应该是由子女还是父母一方作为原告支付抚养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1、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则对方构成违约,应该由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向,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2、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及未经通过诉讼确定的,则也应以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以父母的另一方为被告向,通过诉讼来确定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和方式。
3、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对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或已经由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标准,但现在要求对确定的抚养费标准进行变更(增加)的,则应以子女为原告当事人,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一方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
三、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对请求支付抚养费来说不是很重要的内容,只要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而不支付的,另外一方就可以向提讼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是理所当然的,必须要尽的义务,因此我们在面临这种问题时,可以直接以夫妻一方的名义提讼,这样才能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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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点】一审经审理认为:刘女是刘某的亲生女儿,刘某有义务抚养刘女。由于刘某在刘女出生后一直没有负担抚养费用,故刘女要求刘某支付其出生后至18周岁时止抚养费的请求,合理合法,该院予以支持。至于抚养费的给付数额,现刘女要求刘某每月支付1000元,但由于刘某不同意,该院根据广州市现时的生活水平和刘某的经济状况,认为以刘某每月支付350元为宜。据此,原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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