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监外执行需要多久
看具体情况吧。
按法律规定对于监外执行申请处理时间并没有限制期间,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监外执行进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办理监外执行的程序有什么
所谓监外执行,即罪犯因为符合特定的法律条件,在原定的刑罚执行地点和方式之外,于监所之外实行刑期的一种刑事处罚执行方式。
该项制度旨在因应罪犯的特殊处境,临时更改其刑罚执行场所与执行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罪犯必须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这两种较轻的罪名;
其次,须具备如下其中的一种情况:其一,患重大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照料者;
其二,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为其生产和养育子女提供必要的关爱与支持;
其三,生活无法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之人。
对于被判定为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存在上述第二个条件中所述情况,亦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请视具体个案而定。依照相关法规所述,对于监外执行的申请案件,处理时限并无明确限定的期限,相关审批机构可依据实际状况对这类申请进行全面审慎的研究和评估。在此分享给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五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则可以暂时予以监外执行:如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