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
结婚登记需要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
2、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给民政局提交的证件和《结婚登记表》都要经过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审查核实。确认双方的身份以及信息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可进入到登记环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去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在进行婚姻登记过程中,需向工作人员提交以下必要材料和证件,以确保合法合规完成此项重要手续。
其中,作为婚姻登记当事人之一的身份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户籍薄或身份证;
其次,对于从未经历过婚配关系或者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并未发生任何直接血缘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情况,应出具相应的书面声明;
最后,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好其他相关材料和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在进行婚姻注册时,所需准备的资料包括:1、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常驻户籍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两方均需提交三张近半年内拍摄的、尺寸为2英寸x3英寸且未经修饰的彩色合照(现场亦可拍摄)。在向民政部门递交上述材料以及《结婚登记申请表》后,所有文件将由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审核与核实。经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均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后,方可正式进入婚姻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