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刑期怎么计算时间和地点
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来说,其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倘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对其进行了先行羁押的话,那么这一天的羁押时间将折算为一天的刑期。关于拘役的执行地点,通常情况下应由公安机关在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内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中进行。若尚未建立拘役所,则可将其安排在距离最近的监狱中进行关押。而对于那些远离监狱的公安机关而言,他们也有权将罪犯安置在附近的看守所中进行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拘役刑期怎么计算
关于拘役刑罚的执行期限,其起算日期应为审判结果正式开始执行之日;
而如果在审判结果执行之前已经先行予以拘留的话,那么拘留期间的每一天都可视为刑期的相应延长。
对于被判拘役和有期徒刑类型的罪犯来说,若在审判前有被提前羁押的经历,则每羁押一天便可以等同于刑期的增加一天,共通计算。
对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他们的刑期应自审判结果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同理若是在此之前存在被先行羁押的情况,则同样以每一天作为刑期的追加天数进行累加。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三、拘役刑期怎么计算的
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刑期从执行之日算起。若之前已被羁押,羁押日可抵扣刑期。拘役通常在罪犯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市局或市辖区的拘役所执行。若当地无拘役所,则安排至最近监狱或看守所。
四、拘役刑期怎么计算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判决执行之前,若该被告人已经被先行羁押,则应将每一天的羁押时间相应地折抵为一天的刑期。举例来说,假设某人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判决于五月一日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然而在此之前,他已被羁押了十天。按照上述规则,他实际上需服刑的拘役刑期将会是两个月零二十天。值得注意的是,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对于被法院判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这些囚犯每个月可以有一到两天的时间回家探亲;如果他们参与了劳动改造,还可以获得适当的报酬。
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刑期从执行之日算起。若之前已被羁押,羁押日可抵扣刑期。拘役通常在罪犯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市局或市辖区的拘役所执行。若当地无拘役所,则安排至最近监狱或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