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什么时候撤销
在特定情况下,取保候审将会被终止或撤销:首先是在发现被捉拿之人已经不再应该受到刑事指控之后;其次,倘若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达到最长时限即12个月,此时也将立即面临终止。此外,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会依据案情的发展以及所搜集到的证据状况,作出是否撤销该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特定情形下,取保候审将终止或撤销:一是被取保人不再应受刑事指控;二是期满12个月自动终止。同时,公安、检察及法院会依据案情及证据发展,决定是否撤销取保候审,确保司法公正与程序合法。
二、取保候审之后去派出所报到,需要带哪些
原则上,被参与送达派出所之人只须抵达该处即可,无需携带任何相关资料。
然而,对于撤回羁押保释的人员而言,为了能够向执法机关证明自身并无违法行为及犯罪倾向,每月应前往报到以便系统地说明个人行为状况。
被授予撤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首先,在未获得执行机关许可的情况下,严禁逃离所居住的城市、县份;
其次,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出现变动的情况时,务必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最后,讯问之时必须即刻出面配合调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的案子检察院一年内查清什么
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过程中,检察院往往需要在一年的期限内详尽地调查了解案情真相,涵盖了对犯罪嫌疑人行径的确认,犯罪情节的深入研究,以及对证据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审慎评估等诸多方面。其主要任务是明确涉案人员是否触犯法律规定,其所犯下的罪过性质及严重程度如何,以及针对这些情况应否向法院提出公诉等事宜。检察院会仔细甄别事例中的各项证据材料,例如书面资料、实物证据、证人的陈述证词、犯罪嫌疑人的亲口供述等等,以此来判断这些证据是否充足且确凿,能否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此外,他们还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等可以减轻刑罚的情节。如果在一年的时间内,检察院无法彻底查清案情,那么他们可能会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依法做出延长侦查期限、将事例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甚至是做出不起诉决定等相应的处理决策。
特定情形下,取保候审将终止或撤销:一是被取保人不再应受刑事指控;二是期满12个月自动终止。同时,公安、检察及法院会依据案情及证据发展,决定是否撤销取保候审,确保司法公正与程序合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