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非法经营罪,指未获许可或批准,就擅自经营专营、专卖或限制商品,以及无进出口许可等法定文件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要考虑是否违反许可制度、经营的是不是特定商品,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程度等因素。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一、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这一犯罪类型,其专指那些在未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和相关的批准文书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特定的专营、专卖货物或是其他限制自由贸易的商品;或者是在没有获得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前提下,进行各类非法经营活动,从而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干扰的行为。对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来进行考量:

首先,该行为必须是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且实施了法定的非法经营行为;

其次,该行为必须对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实质性的扰动;

最后,该行为还必须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指未获许可或批准,擅自经营专营、专卖或限制商品,及无进出口许可等法定文件从事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认定此罪需考量是否违反许可制度、经营特定商品及扰乱秩序程度等要素。

二、非法经营罪的判刑标准如何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倘若个人或团体在违反相关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从事任何一种形式的非法经营活动,且已严重干扰市场秩序,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判处拘役;

同时应当处以违法所得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如果情节较为恶劣,严重者则会被判处五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必须处以违法所得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其所有财产。

其中,本罪的范围涵盖了未经许可便从事涉及限制经营、买卖的各种物品、许可证或批文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行业、证券行业和期货行业等各领域的非法经营行为。

只要这些非法经营行为已经严重扰乱甚至颠覆了市场秩序,便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非法经营罪多发犯罪怎么判

关于非法经营罪的刑罚适用,需要依据特定犯罪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和分析。通常情况下,若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须处以或单处违法所得数额一倍以上但五倍以下的罚金。然而,若情节极为恶劣,将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将被处以违法所得数额一倍以上但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被依法没收全部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非法经营行为包括了未获得相关许可便擅自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专营品、专卖品或者其它受限的买卖交易;擅自进行进口许可证、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买卖等。在处理每一个具体案件时,法院都会对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给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非法经营罪指未获许可或批准,擅自经营专营、专卖或限制商品,及无进出口许可等法定文件从事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认定此罪需考量是否违反许可制度、经营特定商品及扰乱秩序程度等要素。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6****48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8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叫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依据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其认定依据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且后果严重;具备擅自经营专营专卖品或禁止品,以及买卖特许经营文件的条件;主观上需故意谋取非法利益。量刑依据则包括经营金额、违法所得以及社会危害等因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违法经营额认定的法律依据,有那些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1、侵权人通常采取不开据进货、售货单据,不留进货、售货记录,库房存货与销售现场分离,在销售现场仅摆放几份侵权商品样品等手段,隐瞒侵权真实情况,给行政执法设置障碍,试图规避法律、逃避打击。因此,简单来说,“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适用于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包括单据、记录、供货人等,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查明其非法经营额的情况由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概念太抽象,在实际执法中较难以掌握,因此,在理解和适用这一概念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2、一是对于涉嫌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结合其他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不是有过侵权或屡次侵权的记录,或者从产品的上位供货商、下位销售商或代理商证明其有没有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个二条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应周密调查、严格取证,尽量查实涉嫌侵权人的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要轻易判定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三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只要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作出,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采用。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8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法经营额认定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1、侵权人通常采取不开据进货、售货单据,不留进货、售货记录,库房存货与销售现场分离,在销售现场仅摆放几份侵权商品样品等手段,隐瞒侵权真实情况,给行政执法设置障碍,试图规避法律、逃避打击。因此,简单来说,“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适用于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包括单据、记录、供货人等,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查明其非法经营额的情况由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概念太抽象,在实际执法中较难以掌握,因此,在理解和适用这一概念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2、一是对于涉嫌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结合其他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不是有过侵权或屡次侵权的记录,或者从产品的上位供货商、下位销售商或代理商证明其有没有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个二条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应周密调查、严格取证,尽量查实涉嫌侵权人的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要轻易判定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三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只要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作出,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采用。
民间借贷非法经营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 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实践中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 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2021年3月1号正式实施,其中刚刚公布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单笔借款金额300万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这些具体的规则的制定实际上是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是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它的出台对防范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促进民间金融为在中小企业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未经授权或批准,私自经营专营、专卖或受限商品,例如许可证、原产地证明等法定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就属于非法经营罪。其判定依据主要涉及未经授权、专营、专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关键要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哪些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哪些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的依据是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的证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关于家庭承包中的继承问题已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做了规定,从这两条的规定来看,两种方式的承包引发的继承问题有一定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一,家庭承包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而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能否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说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已经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也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例如一个农户对本村荒山的承包,这个承包并不是在本村内人人有份的,而是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承包是有偿取得,期限较长,投入很大,应当允许继承。不但允许继承,而且允许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继承。

二,在家庭承包的方式中,由于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因此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的继承问题,而是由这承包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在承包人死亡,承包方的家庭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其他继承人只能继承土地承包的收益,并要求发包方对被继承人在土地上的投入作一定的补偿。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有所不同。如承包本村荒山的承包人,在其死后,荒山的经营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不愿意承包经营,还可以将经营权转让,把转让费作为遗产处理。

三,在家庭承包方式中,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本条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承包的继承与林地承包是相似的,即: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其所承包的“四荒”的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8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的依据是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的证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关于家庭承包中的继承问题已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做了规定,从这两条的规定来看,两种方式的承包引发的继承问题有一定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一,家庭承包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而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能否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说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已经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也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例如一个农户对本村荒山的承包,这个承包并不是在本村内人人有份的,而是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承包是有偿取得,期限较长,投入很大,应当允许继承。不但允许继承,而且允许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继承。

二,在家庭承包的方式中,由于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因此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的继承问题,而是由这承包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在承包人死亡,承包方的家庭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其他继承人只能继承土地承包的收益,并要求发包方对被继承人在土地上的投入作一定的补偿。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有所不同。如承包本村荒山的承包人,在其死后,荒山的经营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不愿意承包经营,还可以将经营权转让,把转让费作为遗产处理。

三,在家庭承包方式中,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本条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承包的继承与林地承包是相似的,即: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其所承包的“四荒”的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经营罪数额确认应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经营罪数额确认应依据的标准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的依据是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的证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关于家庭承包中的继承问题已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做了规定,从这两条的规定来看,两种方式的承包引发的继承问题有一定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第一,家庭承包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而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能否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说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已经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也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例如一个农户对本村荒山的承包,这个承包并不是在本村内人人有份的,而是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承包是有偿取得,期限较长,投入很大,应当允许继承。不但允许继承,而且允许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在家庭承包的方式中,由于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因此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的继承问题,而是由这承包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在承包人死亡,承包方的家庭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其他继承人只能继承土地承包的收益,并要求发包方对被继承人在土地上的投入作一定的补偿。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有所不同。如承包本村荒山的承包人,在其死后,荒山的经营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不愿意承包经营,还可以将经营权转让,把转让费作为遗产处理。 第三,在家庭承包方式中,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本条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承包的继承与林地承包是相似的,即: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其所承包的“四荒”的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8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法经营额的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1、侵权人通常采取不开据进货、售货单据,不留进货、售货记录,库房存货与销售现场分离,在销售现场仅摆放几份侵权商品样品等手段,隐瞒侵权真实情况,给行政执法设置障碍,试图规避法律、逃避打击。因此,简单来说,“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适用于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包括单据、记录、供货人等,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查明其非法经营额的情况由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概念太抽象,在实际执法中较难以掌握,因此,在理解和适用这一概念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2、一是对于涉嫌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结合其他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不是有过侵权或屡次侵权的记录,或者从产品的上位供货商、下位销售商或代理商证明其有没有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个二条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应周密调查、严格取证,尽量查实涉嫌侵权人的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要轻易判定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三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只要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作出,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采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法经营罪金额如何计算依据
非法经营罪的金额计算,会受到商业活动和法律条款的影响。一般来说,会考虑物品的数量、销售的金额以及违法所得的利润等方面。在计算时,需要综合考虑市场价值、销售价格和运营成本等因素。对于那些多次非法经营但尚未受到处罚的人,他们的非法经营金额会累计计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对于违法经营额的认定有那些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1、侵权人通常采取不开据进货、售货单据,不留进货、售货记录,库房存货与销售现场分离,在销售现场仅摆放几份侵权商品样品等手段,隐瞒侵权真实情况,给行政执法设置障碍,试图规避法律、逃避打击。因此,简单来说,“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适用于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包括单据、记录、供货人等,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查明其非法经营额的情况由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概念太抽象,在实际执法中较难以掌握,因此,在理解和适用这一概念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2、一是对于涉嫌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结合其他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不是有过侵权或屡次侵权的记录,或者从产品的上位供货商、下位销售商或代理商证明其有没有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个二条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应周密调查、严格取证,尽量查实涉嫌侵权人的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要轻易判定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三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只要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作出,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采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