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能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所采取的拘留措施可分为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两大类情形。
其中,关于行政拘留方面,一般情况下其期限不会超过15天,而当数种违法行为并罚时,总计执行的时间上限为20天;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若存在两种及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则应分别进行裁决,同时合并予以执行,但行政拘留处罚的合并执行时间不能超过20天。
至于刑事拘留方面,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拘留嫌疑人之后,若认为其需要进一步逮捕,则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案件较为复杂或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至4天。对于此类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公安机关的拘留措施主要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行政拘留是针对一般违法行为,而刑事拘留则涉及涉嫌犯罪的情况。这两种拘留措施在法律上有所区分,以应对不同性质的违法与犯罪问题。
二、公安机关能申请伤情重新鉴定吗
在刑事案件中,罪犯嫌疑人才会成为受害者的绝佳对象,而警察部门就相应地代表着国家对违法行为的管控力量。
无论是罪犯嫌疑人还是受害者,亦或是代表着国家执法权的公安机关,一旦他们对身上出现的任何伤害提出再做一次损伤程度评估的申请时,他们所依靠的都是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法律许可。
当警察部门在接到这样的申请后,如果发现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并且经过县级以上警察部门的负责人审查批准的话,那么就必须重新进行损伤程度评估:
第一,损伤程度评估环节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或违背相关专业技能要求的现象;
第二,负责评估的机构或者评估人员缺乏必要的资格证明和评估能力的支撑;
第三,评估员故意给出虚假的评估结果或者违反了合理的回避规定;
第四,评估结论的根据明显不足以支持损伤程度的评估结果;
第五,用于评估的检材存在伪造或者损毁的现象;
最后,如果存在其它需要重新进行损伤程度评估的特殊状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三、公安机关能取保候审吗
公安机关在遵循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决定对涉嫌罪嫌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具体而言,取保候审本质上属于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与自由,并同时限制其行动以进行后续审判的特殊方法。根据公安部门的执法权限,当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法之时;预测其可能被判犯有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若实行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或者当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阶段,也不至于对社区构成实质威胁之际,均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此外,当现有司法程序面临阻滞,犯罪嫌疑人已被正式逮捕但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此时刻亦应及时展开取保候审,以便嫌疑人能够凭借这一机制,继续配合司法程序进展。在此前提下,所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与要求,例如未经司法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县镇,个人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需在24小时内大声疾呼执行司法机构,进而实现对犯罪行为的有效控制和监管。
公安机关的拘留措施主要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行政拘留是针对一般违法行为,而刑事拘留则涉及涉嫌犯罪的情况。这两种拘留措施在法律上有所区分,以应对不同性质的违法与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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