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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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发起借贷纠纷诉讼前,一定要注意:原告必须与这个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被告的身份必须明确,诉讼请求要具体,并且要附上事实和理由,而且这个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依法提起诉讼。
借贷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借贷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在发起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之前,必须确保符合以下几项条件:

首先,作为原告的您应该是与该案涉及的实体经济利益存在紧密联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换句,这就要求原告本身是受借贷事件实际波及到的利益相关方。

其次,请务必确立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被告的身份信息应做到清晰无误,以便于我们能够准确地确定其身份并进行识别。

再者,您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都必须具体且明确。例如,您可以提出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等具体要求,同时,事实和理由部分也需详细阐述借贷关系的形成过程及其发展脉络。

最后,您所提起的诉讼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并且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具有合法的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发起借贷纠纷诉讼前,需确保: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身份明确,诉讼请求具体且附有事实理由,且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及管辖。符合这些条件,才能依法提起诉讼。

二、借贷纠纷起诉时限是多久

当涉及到因借贷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时,相关的起诉有效期设定为长达三年之久。

在此诉讼时效期间内,自权利人明确意识到或应当意识到自己权益受损且债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简而言之,这意味着只要是在还款期限到期后的三年内提出的起诉要求,皆可视为有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这个漫长的三年期内,权利人曾有过任何形式上的催收行为,那么就需要从催告之日起开始,进行新的三年计算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贷纠纷起诉要交多少钱

关于借贷纠纷诉讼方面的相关费用,我们可以将其细分为事例受理费以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额外收费内容。首先是事例受理费,此项费用主要依据请求赔偿金额的大小,按照特定的百分比进行逐步递增式的分段累积缴纳。其中,若索赔金额未超过1万元人民币,则每一事例需缴纳的受理费为50元整;而在索赔金额介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该部分金额需按2.5%的比率予以缴纳;当索赔金额超过10万元并达到20万元之际,则此部分金额需按2%的比率进行支付,此类计算方式以此类推。此外,假如在审判过程中,你需要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那么这时就会产生额外的保全费;倘若事例实际状况需要通过鉴定来确定,那么又将会涉及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在此特别说明,各类收费的具体标准均按照各个地区的法律法规来制定,因此上述费用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缴费情况请参照当地法院的明确规定。总的来说,审判所需费用的多寡直接取决于你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和你的具体案情复杂程度。

在发起借贷纠纷诉讼前,需确保: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身份明确,诉讼请求具体且附有事实理由,且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及管辖。符合这些条件,才能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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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有还款能力,拒不承担保证人的义务,因这类案件均有担保人,且担保人不止一个,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承担还款责任,但绝大多数担保人,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欠缺,弄不清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认为借款人应先还款,造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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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避免银行借贷纠纷随着社会法律意识的增强,借款人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也越来越关注。签订借款合同是贷款发放的一个主要环节,它是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标志。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才可以有效避免银行借贷纠纷:
1、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2、借款人需要明确借款用途。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这样可以使银行以及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对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言更为公平。
3、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在实践中,提前还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是一个总体原则,根据单贷款质的不同以及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可予以适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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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人需要明确借款用途。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这样可以使银行以及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对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言更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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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条件怎么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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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起诉,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诈骗罪属于刑法的一个罪名,当事人触犯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区分行为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还是诈骗罪,主要看获得款项的当事人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体来讲:
1、民间借贷纠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多是基于朋友、熟人、亲友相互信任关系建立起来的;诈骗罪的双方当事人一般相识不久,交往不深。
2、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人一般是在急需用钱时才会向他人借款;而诈骗罪当事人的行为是虚构事实或者用高利息骗取他人欠款。
3、民间借贷纠纷的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一般是由于确实没有能力还款,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诈骗罪的当事人目的为诈骗财物,没有想要还款的意思,因此多表现为携款潜逃或者大肆挥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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