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较大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涉及挪用资金犯罪行为中“数额较大”界定的预设基准通常为六万元人民币以上。在此基础上,如有挪用公司或企业资金供私人消费或向他人借款等相关行为并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时,则应对其实施刑事诉讼程序予以追究责任:
1.对本公司、企业的财产进行大规模转移,金额达到六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已超出三个月仍未来得及返还;
2.挪用本公司、企业的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用于从事盈利性活动;
3.挪用本公司、企业的资金数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用于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挪用资金犯罪中“数额较大”通常指六万元人民币以上。若公司或企业资金被挪用供私用或借贷他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启动刑事诉讼:挪用金额达六万以上并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六万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挪用金额虽未达到六万但用于非法活动。以上行为均须依法追究责任。
二、挪用资金罪的对象指什么呢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涉及到单位所持有的资金,也就是所谓的“单位资金”,这一概念包括了单位依法拥有或者实际掌控并运用着的所有以货币形式彰显出来的资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挪用资金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将这些资金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
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
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45万会怎么判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额达到四十五万元便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况。根据这一法律条款,对于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然而,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虑到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已经归还、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诸多因素。若挪用资金被用于非法活动,那么其所面临的惩罚力度将会更为严厉。反之,倘若犯罪嫌疑人在案发之前能够积极主动地偿还所挪用的资金,则在量刑方面或许能得到适当减轻。此外,司法机构在做出判决时,会严格依据事例的具体证据与事实,遵循罪刑法定及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挪用资金犯罪中“数额较大”通常指六万元人民币以上。若公司或企业资金被挪用供私用或借贷他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启动刑事诉讼:挪用金额达六万以上并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六万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挪用金额虽未达到六万但用于非法活动。以上行为均须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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