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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位继承需要公证吗
是否需要公证,由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协商确定。代位继承只会发生在法定继承中,最主要的是被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如果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在该事件中,被代位人须于被继承人先行离世。
2.如果先离世的被代位人并非被继承人的亲子关系或兄弟姐妹之一,那么诸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人较早离世则不会引发代位继承机制启动。
3.作为被代位人的直接晚辈血亲,继任继承者必须具备合法的继承资格。
4.在被代位人尚在人世时,其应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仅应用于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之中。
6.无论代位继承人数量为何,他们均依原则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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