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继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鉴于您提及的关于继女能否继承继父母所遗留财产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仅需满足条件,即他们与继父母建立起了合法而有效的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便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依法享有相关的继承权益。
国家法律规定,在遗产继承流程中,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应当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以此为据,这里的“子女”包容了一切意义上的子女——无论是婚生的、非婚生的还是收养的;
也包括那些继父母和其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当父母丧失劳动力或生活陷入困苦境地时,其非婚生子女也必须承担起抚养责任。若已成年的孩子未能积极履行这一职责,那么他们的亲生父母有权提出要求,让这些成年儿女提供赡养费用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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