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离婚官司会查通话记录吗
不会。
1、离婚夫妻打离婚官司,是不可以调取另一方的通话记录的,否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要受到相关的责任追究。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双方没有异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所需支付的费用在每件案件范围内应当是介于50元到300元年之间。
其次,若要求法院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与分割时,除非该财产总额未超出20万元人民币的范畴,否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相关费用;
然而如若财产总额超出生成总额20万元,则需额外按照0.5%的比例来计算并相应支付额外款项。因此,上述情形中所提到的诉讼费用数额实际上取决于提出要求之人在诉求中是否涉及到了对财产进行分割的这一具体环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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